English |设为首页 |加入收藏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德育之窗 > 国旗下的讲话 >

国旗下演讲:知法守纪,从我做起

发布时间:2019-12-06  发布者:admin
亲爱的老师、同学们:
  早上好!
  同学们,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。1982年的这天,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,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修订,自2001年起,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,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。
  众所周知,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,在不同的环境下,我们都应该约束自己,规范自身行为。
  提起法律,给我的感觉是庄严、崇高的,似乎离我们很远。其实,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,渗透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;通俗的讲,法律就是:社会的规则,并要求人们共同遵守。他规范、引导着人们的道德、习惯、纪律和行为。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,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、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,心理上比较脆弱,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。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人在德、智、体、美方面全面发展,国家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同学们,法就在我们身边,知法,懂法,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  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?
  首先,要遵守我们的校纪、校规,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。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日常行为规范》,就能增强国家观念、道德观念、法制观念,懂得什么是正确的,什么是错误的,并且提高分辨是非、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,增强守法、守规、守纪的意识。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《日常行为规范》考试要求、课堂纪律和文明礼仪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。
     其次,要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多学习一些法律小常识,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,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,主动学法,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,做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公民。
  俗话说: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”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。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,才能防患于未然。我们不能因为“年幼无知”而放纵自己、伤害他人,否则我们会受到纪律处罚,甚至法律的制裁。
     一个中学生如果不遵纪,不守法;就像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;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,就会失去目标。究其原因,大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、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。比如,在社会,不讲社会公德,惹事生非、打架斗殴、偷窃敲诈;在学校,不遵守中学生守则、违反校纪校规。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,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。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在个别学生身上屡见不鲜,比如说脏话、抄袭作业、顶撞老师、撒谎、欺负小同学,不按要求做事,不按纪律办事,不守规矩等。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,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,没什么大不了的,殊不知习惯成自然,现在违纪,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。
 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,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校有校纪,遵纪是守法的基础,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、长知识的黄金时代,在此我倡议,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、遵守校纪校规,严以律已,从小事做起,从自己做起,自强、自尊、自重、自爱,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!